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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 . 谷應泰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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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四月,右庶子張升劾大學士劉吉,不報。先是,大學士萬安、尹直既劾罷,吉附阿科道,建言當超遷,待以不次之位。升遂上疏言:「應天之實,以人才為先,人才以輔臣為先。初科道以萬安、劉吉、尹直為言,安與直以次罷遣,惟吉獨存,遂建言超遷科道。自是無復肯言,而群臣靡然附之。李林甫之密口劍腹,賈似道之牢籠言路,吉實合而為一。請亟遣斥,以應災異,以回天心。」不報。御史魏璋附吉劾升,遷南京工部員外。   六月,王恕上言禁文職奪情起用。上從之。冬十二月,徽州教諭周成進《治安備覽》,謂商鞅有見於孔門立信之說,少詹事程敏政摘其狂妄。置不問。   二年(己酉,一四八九)春正月,左贊善張元禎上疏,言定聖志,一聖敬,廣聖知,勸行王道,反覆萬言。上嘉納之。   二月,御史湯鼐、壽州知州劉槩下獄。先是,萬安、劉吉、尹直在政府嘗語鼐:「朝廷不欲開言路。」鼐即以其言劾之。已而安、直皆免官,鼐與李文祥等以為小人退,則君子進,雖劉吉在,不足慮也。吉使客徐鵬啖御史魏璋以殊擢,使伺鼐。鼐家壽州,知州劉槩與書,言夢一人牽牛陷澤中,鼐手提牛角,引之而上。人牽牛,象國姓。此國勢瀕危,賴鼐復安之兆也。鼐大喜,出書示客。璋以劾之,謂其妖言誹謗。下錦衣獄。辭連庶吉士鄒智,智身親三木,僅餘殘喘,神色自若,無所曲撓。議者欲處以死。刑部侍郎彭韶辭疾,不為判案。獲免,左遷廣東石城吏目。大理寺評事夏鍭上言:「主事李文祥、庶吉士鄒智、御史湯鼐等皆以言獲罪,實大學士劉吉誤陛下。豈知劉吉之罪,不減萬安、尹直乎?」疏留中,鍭謝病歸。   五月,以刑部侍郎彭韶為吏部左侍郎。王恕為尚書,得韶為貳,皆不避權貴,請謁路絕。   六月,京城及通州大雨水,溢壞廬舍,人多溺死。詔求直言,兵部尚書馬文升上疏言:「正心謹始,以隆繼述。禁奇巧,卻珍貢,慎毀譽,重咨詢,抑外戚,開言路。」所司議行之。   三年(庚戌,一四九0)春三月,中言乞鷹坊、牧馬場千頃。戶部尚書李敏言:「場止二百餘頃,餘皆民業,安得奪耕種之地以為飛走之所!」上從之。   夏四月,定預備倉。   冬十一月,有星孛於天津,詔大臣直言時政得失。吏部侍郎彭韶言:「正近侍,慎官爵,厚根本,減役錢。」上嘉納之。禮部尚書耿裕率群臣條時政七事,上謂「有防微杜漸之意」。左侍郎倪岳上言:「當今民日貪,財日匱,宜節儉以為天下先。」又言:「減齋醮,罷供應,省營繕。」上俱採納焉。   四年(辛亥,一四九一)春正月,南京國子祭酒謝鐸上言修明教化六事:「擇師儒以重教化之職,慎科貢以清教化之原,正祀典以端教化之本,廣載籍以永教化之基,復會饌以嚴教化之地,均撥歷以拯教化之弊。」   三月,御史鄒魯誣奏刑部尚書何喬新受饋遺,下獄。先是,喬新每重王恕,不平劉吉,吉銜之。會鄒魯謀升大理寺丞,喬新薦魏紳補之,吉遂嗾魯有是奏。禮部尚書耿裕上疏禁自宮,從之。   秋八月,吏部尚書王恕懇疏求致仕,不許。恕時有建白,眾議謂業已行矣。恕言:「天下事苟未得其當,雖十易之不為害。若謂已行不及改,則古之納諫如流,豈皆未行乎?」恕遇事敢言,有不合,即引疾求退,上每溫詔留之。   九月,大學士劉吉罷。時上欲封張皇后弟伯爵,吉言必盡封周、王二太后家乃可。上惡之,使中官至其家,勒令致仕去。初,吉屢被彈章,仍進秩,人呼為「劉綿花」,謂其愈彈愈起也。或告吉監中老舉人為之,吉因奏舉人三次不中者,不許會試。至是禁除。   冬十月,命禮部尚書丘濬兼文淵閣大學士。   五年(壬子,一四九二)春二月,右諭德王華上疏,略曰:「每歲經筵,不過三四御,而日講或間旬月始一行,則緝熙之功,毋乃或間。雖聖德天健,自能乾乾不息,而宋儒程頤所謂『涵養本源,熏托德性』者,必接賢士大夫之時多,宦官宮妾之時少,後可免於一暴十寒之患。」上嘉納之。   三月,巡撫保定都御史史琳奏「宦戚假供應奪民園」。詔罷還之。   夏四月,大學士丘濬上疏言時政之弊,大略言:「陛下端身以立本,清心以應務。謹好尚勿流於異端,節財費勿至於耗國,公任用勿失於偏聽,禁私謁以肅內政,明義理以絕奸佞,慎儉德以懷永圖,勤政務以弘至治。度可以回天災,消物異,帝王之治可幾也。」因擬為二十二條,以為朝廷抑遏奸言,杜塞希求,節財用,重名器之助,凡萬餘言。上覽奏甚悅,以為切中時弊。太監李廣以城垣工完,乞恩量加內官俸級,王恕力持不可,止之。   五月,遣廷臣齎內帑銀,賑杭、嘉、湖大水。   冬十月,中官傳旨,以通政經歷高祿為本司參議。吏部尚書王恕、侍郎周經執奏止之。   十一月,停止生員吏典開納事例,王恕言:「永樂、宣德、正統間,天下亦有災傷,各邊亦有軍馬,當時未有開納事例,糧不聞不足,軍民不聞困弊。近年以來,遂以此例為長策。既以財進身,豈能以廉律已。欲他日不貪財害民,何由而得乎?」上從之。   六年(癸丑,一四九三)春正月,詔考察官未及三年被黜者,復其官。從大學士丘濬之言也。三月,亢旱,求直言。吏部左侍郎張悅上弭災五事,並修德、圖治二疏。上嘉納之。   吏部尚書王恕致仕。時大學士丘濬與恕俱階太子太保。一日內宴,濬以內閣位恕上,恕以已塚宰,不宜居禮部尚書下,頗有言。會太醫院判劉文泰援例求進,事下吏部,格不行。文泰訐奏恕變亂選法及不當令人作《大司馬王公傳》,詳述留中之疏。濬謂恕賣直沽名。恕上疏自劾,乃下文泰獄。恕求去益力,詔允之,命乘傳歸。於是言官交章劾濬媢嫉妨賢,上不聽。   秋七月,京師大雨雹,禮部尚書倪岳疏弭災急務,勸上勤聖學,開言路,止無功之賞,停不急之役,黜奸貪,進忠直,上嘉納之。   七年(甲寅,一四九四)冬十月,西域進獅子,禮部尚書倪岳言:「獅者外域之獸,真偽不可知。使真,非中國宜畜;非真,無為外域所笑。」詔還之。   八年(乙卯,一四九五)三月,中官傳旨命內閣撰《三清樂章》。大學士徐溥等上言:「三清乃邪妄之說,黷於祭祀,時謂勿欽。且設內閣者,實欲其議政事,論經史,弼正得失,奈何阿順邪說,以取容悅也!」乃止。   十月,詔取番僧領占竹至京,禮部尚書倪岳執奏,給事柴升上言其誕妄,引孟軻、韓愈為證,反覆數千言。上讀之而悟,詔中止。天下誦之。   十二月,倪岳類奏各處災異,上令諸廷臣同加修省。先是,四方報災異,禮部類集,凡歲終一覆,以為故事。岳乃以日月先後,匯分條析,末復援經史,懇切為上言之。戶部主事胡爟上疏言:「災變異常,皆由奸宦楊鵬、李廣所致。」不報。   九年(丙辰,一四九六)閏三月,諭德王華日講文華殿,講唐李輔國與張後表裡用事。時內侍李廣方貴幸,招權納賄。華諷上,上樂聞之,命中官賜食。   六月,兵部尚書馬文升請飭武備。   秋八月,大學士徐溥、劉健、李東陽、謝遷疏諫燒煉齋醮。時中官李廣以左道被寵,溥等力言其邪妄,引唐憲宗、宋徽宗為戒。上嘉納之。   冬十月,中使取寶坻港銀魚,並取麻峪山銀礦,橫索害民。順天巡撫都御史屠勛疏言不可,詔戒中使,俱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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