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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遗规 . 陈弘谋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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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官常知不能尽其职。则过人远矣。 处大事。不宜大厉声色。付之当然可也。 为政须通经有学术者。不学无术。虽有小能。不达大体。所为不过胥吏法律之事尔。 识量大。则毁誉欣戚。不足以动其中。 法者辅治之具。当以教化为先。 ◆王文成公告谕【公名守仁。号阳明。明余姚人。官四省总制。封新建伯。崇祀庙庭。 】 弘谋按为治虽有德礼。不废政刑。告谕者。所以章德礼之化。与民相告语。唯恐民之不知而有犯。乃以政防刑。而非以刑为政也。张横渠为令。每有告诫之 事。必谆谆恳恳。令其转相传述。并不时觇其晓喻与否。即是此意。近世告文。不论理而论势。止图词句之可听。不顾情事之可行。不曰言出法随。则曰决不宽恕。 满纸张皇。全无真意。官以挂示便为了事。而民亦遂视为贴壁之空文矣。阳明先生告谕。动之以天良。剖之以情理。而后晓之以利害。看得士民如家人子弟。推心置 腹。期勉备至。民各有心。宜其所至感动也。其余持论。大概即仕即学。扩公溥之量。远功利之习。皆居官之药石。因并录之。 兵荒之余。困苦良甚。其各休养生息。相勉于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从。长惠幼顺。勤俭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心要平恕。毋怀险谲。 事贵含忍。毋轻鬬争。父老子弟。曾见有温良逊让。卑己尊人。而人不敬爱者乎。曾见有凶狠贪暴。利己侵人。而人不疾怨者乎。夫嚚讼之人。争利而未必得利。求 伸而未必能伸。外见疾于官府。内破败其家业。上辱父祖。下累儿孙。何苦而为此乎。此邦之俗。争利健讼。故吾言恳恳于此。吾愧无德政。而徒以言教。父老其勉 听吾言。各训戒其子弟。 【谕军民】 莅任之始。即闻尔等积年流刼乡村。杀害良善。本欲即调大兵。剿除尔等。因念尔等巢穴之内。岂无胁从之人。况闻尔等亦多大家子弟。其间固有识达 事势。颇知义理者。自吾至此。未尝遣一人抚谕。遽尔兴师剪灭。是亦近于不教而杀。今特遣人告谕。尔等勿自谓兵力之强。更有兵力强者。勿自谓巢穴之险。更有 巢穴险者。皆巳诛灭无存。尔等岂不闻见。夫人情之所共耻者。莫过于身被盗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者。莫甚于身遭刼掠之苦。今使有人骂尔等为盗。尔必怫然而 怒。岂可心恶其名而身蹈其实。又使有人焚尔室庐。刼尔财货。掠尔妻女。尔必愤恨切骨。宁死必报。尔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乃必欲为此。想 亦有不得已者。或是为官府所迫。或是为大户所侵。一时错起念头。误入其中。此等苦情。亦什可悯。然亦皆由尔等悔悟不切。尔等当初去从贼时。乃是生人寻死 路。尚且要去便去。今欲改行从善。乃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何也。若尔等肯如当初去从贼时。 ■〈扌弃〉死出来。求要改行从善。我官府岂有必要杀尔之理。我每为尔等思念及此。辄至于终夜不能安寝。亦无非欲为尔等寻一生路。尔等冥顽不化。然后不得已 而兴兵。此则非我杀之。乃天杀之也。今谓我全无杀尔之心。亦是诳尔。若谓我必欲杀尔。又非本心。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所生十子。八 人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须除去二人。然后八人得以安生。均之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杀二子。不得已也。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恶迁善。号 泣投诚。为父母者。亦必哀悯而收之。何者。不忍杀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吾于尔等。亦正如此。闻尔等辛苦为贼。所得亦不多。其间尚有衣食不充者。何不以 为贼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农。运之于商贾。可以坐致饶富。游观城市之中。优游田野之内。岂如今日担惊受怕。出则畏官避仇。入则防诛惧剿。潜形遁迹。忧苦 终身。卒之身灭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尔能改行从善。吾即视尔为良民。抚尔如赤子。更不追咎尔等既往之罪。若习性已成。更难改动。亦由尔等为之。吾亲 率大军。围尔巢穴。尔之财力有限。吾之兵粮无穷。纵皆为有翼之虎。谅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尔等若必欲害吾良民。使吾民寒无衣。饥无食。居无庐。耕无牛。父 母死亡。妻子离散。吾欲使吾民避尔。则田业被尔等所侵夺。已无可避之地。欲使吾民贿尔。则家资为尔等所掳掠。已无可贿之财。就使尔等今为我谋。亦必须尽杀 尔等而后可。尔等好自为谋。吾言已无不尽。吾心已无不尽。如此而不听。非我负尔。乃尔负我矣。呜呼。尔等皆吾赤子。吾终不能抚恤尔等。而至于杀尔。痛哉。 【谕浰头巢○谕叛盗尚须设身处地。委曲缠绵。冀其感动。况良民耶。 】 风俗不美。乱所由兴。穷苦已甚。而又竞为淫侈。岂不重自困乏。夫民习染已久。亦难一旦尽变。吾姑就其易改者。渐次诲尔。吾民居丧。不得用鼓 乐。为佛事竭赀分帛。费财于无用之地。而俭于其亲之身。投之水火。亦独何心。病者宜求医药不得听信邪术。专事巫祷。嫁娶之家。丰俭称赀。不得计论聘财装 奁。不得大会宾客。酒食连朝。亲戚随时相问。惟贵诚心实礼。不得徒饰虚文。为送节等名目。奢靡相尚。街市村坊。不得迎神赛会。百十成群。凡此皆糜费无益。 有不率教者。十家互相纠察。容隐不举正者。十家均罪。尔民之中。岂无忠信循理之人。顾一齐众楚。寡不胜众。不知违弃礼法之可耻。惟虑市井小人之非笑。岂独 尔民之罪。有司者教导之不明。与有责焉。 【谕南安赣州军民】 各教读。务遵原定教条。尽心训导。视童蒙如己子。以启迪为家事。不但训饬其子弟。亦复化谕其父兄。不但勤劳于诗礼章句之间。尤在致力于德行心术之本。务使礼让日新。风俗日美。庶不负有司作兴之意。与士民趋向之心。凡教授兹土者。亦有光矣。 【社学条约】 昔人有言。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泥。不染而黑。民俗之善恶。岂不由于积习使然哉。往者新民。盖尝弃其宗族。畔其乡里。四出为暴。岂独其性之 异。亦由我有司治之无道。教之无方。尔父老子弟。所以诲训戒饬于家庭者不早。薰陶渐染于里闬者无素。诱掖奖劝之不行。连属协和之无具。又或愤怨相激。狡伪 相残。故遂使之靡然日流于恶。则我有司与尔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责。呜呼。往者不可及。来者犹可追。故今特为乡约。以协和尔民自今凡尔同约之民。皆宜孝尔 父母。敬尔兄长。教训尔子孙。和顺尔乡里。死丧相助。患难相恤。善相劝勉。恶相告戒。息讼罢争。讲信修睦。务为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呜呼。人虽至愚。 责人则明。虽有聪明。恕己则昏尔等父老子弟。毋念新民之旧恶。而不与其善。彼一念而善。即善人矣。毋自恃为良民。而不修其身。尔一念而恶。即恶人矣。人之 善恶。由于一念之间。尔等慎思吾言。 【南赣乡约】 凡立十家牌。专为止息盗贼。若使每甲各自纠察甲内之人。不得容留贼盗。右甲如此。左甲复如此。城郭乡村。无不如此。以至此县如此。彼县复如 此。远近州县。无不如此。则盗贼亦何自而生。夫以一甲之人。而各自纠察十家之内。为力甚易。使一甲而容一贼。十甲即容十贼。百甲即容百贼。千甲即容千贼 矣。聚贼至于千百。虽起一县之兵剿除之。为力固已甚难。今有司往往不严十家牌法。及至盗贼充斥。却乃兴师动众。欲于某处屯兵。某处截捕。不治其本。而治其 末。不为其易。而为其难。皆由平日怠忽因循。未尝思念及此也。目今务令各甲各自纠举甲内。但有平日习为盗贼者。即行捕送官司。明正典刑。其或过恶未稔。尚 可教戒者。照依牌谕。报名在官。令其改化自新。官府时加点名省谕。又逐日督令各家。轮流沿门晓谕觉察。如此。则奸伪无所容。而盗贼自可息矣。 大抵法立弊生。必须人存政举。若十家牌式。徒尔编置张挂。督劝考较之法。虽或暂行。终归废弛。各该县官。务于坊里乡都之内。推选年高有德。众 所信服之人。或三四十人。或一二十人。厚其礼貌。特示优崇。使之分投巡访劝谕。深山穷谷必至。教其不能。督其不率。面命耳提。多方化导或素习顽梗之区。亦 可间行。乡约进见之时。咨询民瘼。以通下情。其于邑政。必有裨补。若巡访劝谕。着有成效者。县官备礼亲造其庐。重加奖励。如此。庶几教化兴行。风俗可美。 今之守令。不知教化为先。徒恃刑驱势迫。由其无爱民之实心。若果然视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诲劝勉。而辄加箠楚鞭挞。孟子云。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况非 善政乎。 【能以此为政。则教亦在其中矣。总要有一片爱民实心。惟恐民之愚而犯法。乃善。 】 访得各官。于所行十家牌。视为虚文。不肯着实奉行查考。恐未悉本院立法之意。故特再行申谕。凡置十家牌。须先将各家门面小牌。挨审的实。如人 丁若干。必查某丁为某官吏。或生员。或当某差役。习某技艺。作某生理。或过某房出赘。或有某残疾。及户籍田粮等项。俱要逐一查审的实。十家编牌既定。照式 造册一本。留县以备查考。如遇勾摄。及差调等项。按册处分。更无躲闪脱漏。一县之事。如视诸掌。每十家。各令挨报。甲内平日习为偷窃等项不良之人。同具不 致隐漏结状。官府为置舍旧图新簿。记其姓名。姑勿追论旧恶。令其自今改行迁善。果能改化者。为除其名。境内有盗窃。即令自相挨缉。若系甲内漏报。仍并治同 甲之罪。又每日各家照依牌式。轮流沿门晓谕觉察。如此。则奸伪无所容。而盗贼亦可息矣。十家之内。但有争讼等事。同甲即时劝解和释。如有不听劝解。恃强凌 弱。及诬告他人者。同甲相率禀官。官府当时量加责治省发。不必收监淹滞。凡遇问理词状。但涉诬告者。仍要查究同甲。不行劝禀之罪。又每日各家照牌。互相劝 谕。务令讲信修睦。息讼罢争。日渐开导。如此。则小民益知争鬬之非。而词讼亦可简矣。凡十家牌式。其法甚约。其治甚广。有司果能着实举行。不但盗贼可息。 词讼可简。因是而修之。补其偏而救其弊。则赋役可均。连其伍而制其什。则外侮可御。警其薄而劝其厚。则风俗可淳。导以德而训以学。则礼乐可兴。凡有司之有 高才远识者。亦不必更立法制。其于民情土俗。或有未备。但循此而润色修举之。则一邑之治。真可以不劳而致。 【以上谕十家牌○如此。方见保甲之有益。 】 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冠婚丧祭诸仪。固宜家喻而户晓者。今皆废而不讲。欲求风俗之美。其可得乎。况兹边方远郡。土夷错杂。顽梗成风。有司徒事 刑驱势迫。是谓以火济火。何益于治。若教之以礼。庶几所谓小人学道则易使矣。福建莆田。儒学生员陈大章。前来南宁游学。进见之时。每言及礼因而叩以冠婚乡 射诸仪。颇能通晓。近来各学诸生。类多束书高阁。饱食嬉游。散漫度日。岂若使与此生。朝夕讲习于仪文节度之间。亦足以收其放心。固其肌肤之会。筋骸之束。 不犹愈于博奕之为贤乎。南宁府官吏。即便馆谷陈生于学舍。于各学诸生中。选取有志习礼。及年少质美者。相与讲解演习。使诸生有所观感兴起。砥砺切磋。修之 于家。而被于里巷。达于乡村。则边徼之地。自此遂化为邹鲁之乡。亦不难矣。 【讲礼牌○礼教始于绅士振兴全在官司。 】 稔恶各猺。举兵征剿。刑既加于有罪矣。然破败奔窜之余。即欲招抚。彼亦未必能信。必须先从其旁良善各巢。厚加抚恤。使为善者益知所劝。而不肯 与之相连相比。则党恶自孤。而其势自定。令良善各巢传道引谕。使各贼咸有回心向化之机。然后吾之招抚。可得而行。而凡绥怀制御之道。可以次而举矣。古之人 能以天地万物为一体。故能通天下之志。凡举大事。必顺其情而使之。因其势而导之。乘其机而动之。及其时而兴之。是以为之但见其易。而成之不见其难。天下阴 受其庇。而莫知其功之所自也。今皆反之。岂所见若是其相远乎。亦由无忠诚恻怛之心以爱其民。不肯身任地方利害。为久远之图。凡所施为。不本于精神心术。而 惟事补凑掇拾。支吾粉饰于其外。以苟幸吾身之无事。此盖今时之通弊也。 【绥柔流贼牌】 庐陵文献之地。而以健讼称。甚为吾民羞之。县令不明。不能听断。且气弱多疾。今与吾民约。自今非有迫于躯命。大不得已事。不得辄兴词。兴词但 诉一事。不得牵连。不得过两行。每行不得过三十字过是者不听。故违者有罚。县中父老。谨厚知礼法者。其以吾言归告子弟。务在息争兴让。呜呼。一朝之忿。忘 其身以及其亲。破败其家。遗祸于子孙。孰与和巽自处。以良善称于乡族。为人之所敬爱者乎。吾民其思之。 灾疫大行。无知之民。惑于渐染之说。至有骨肉不相顾疗者。汤药饘粥不继。多饥饿以死。乃归咎于疫。夫乡邻之道。宜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 扶持。乃今至于骨肉不相顾。县中父老。岂无一二敦行孝义。为子弟倡率者乎。夫民陷于罪。犹且三宥致刑。今吾无辜之民。至于阖门相枕籍以死。为民父母。何忍 坐视。言之痛心。中夜忧惶。思所以救疗之道。惟在诸父老劝告子弟。兴行孝弟。各念尔骨肉。毋忍背弃。洒扫尔室宇。具尔汤药。时尔饘粥。贫弗能者。官给之 药。虽已遣医生老人。分行乡井。恐亦虚文无实。父老凡可以佐令之不逮者。悉以见告。有能兴行孝义者。县令当亲拜其庐。凡此灾疫。实由令之不职。乖爱养之 道。上干天和。以至于此。县令亦方有疾。未能躬问疾苦。父老其为我慰劳存恤。谕之以此意。 吾之所以不放告者。非独为吾病不任事。以今农月。尔民方宜力田。苟春时一失。则终岁无望若放告。尔民将牵连而出。荒尔田亩。弃尔室家。老幼失 养。贫病莫全。称贷营求。奔驰供送。愈长刁风。为害滋甚。昨见尔民号呼道路。若真有大苦而莫伸者。姑一放告。尔民之来讼者。以数千。披阅其词。类皆虚妄。 取其近似者穷治之。亦多凭空架捏。曾无实事。甚哉尔民之难喻也。自今吾不复放告。尔民果有大冤抑。人人所共愤者。终必彰闻。吾自能访而知之。有不尽知者。 乡老据实呈县。不实。则反坐乡老以其罪至余宿憾小忿。自宜互相容忍。夫容忍美德。众所悦爱。非独全身保家而已。嗟乎。吾非无严刑峻罚。以惩尔民之诞。顾吾 为政之日浅。尔民未吾信。未有德泽及尔。而先概治以法。是虽为政之常。然吾心尚有所未忍也。姑申教尔。申教尔而不复吾听。则吾亦不能复贷尔矣。尔民其熟思 之。毋遗悔。 县境多盗。良由有司不能抚缉。民间又无防御之法。是以盗起益横。近与父老豪杰谋。居城郭者。十家为甲。在乡村者。村自为保。平时相与讲信修 睦。寇至务相救援。庶几出入相友。守望相助之义。今城中略已编定。父老其各写乡村为图。付老人呈来。子弟平日染于薄恶者。固有司失于抚缉。亦父老素缺教诲 之道也。今亦不追咎。其各改行为善。老人去。宜谕此意。毋有所扰。 昨军民互争火巷。赴县腾告。以为军强民弱已久。在县之人。皆请抑军扶民。何尔民视吾之小也。夫民。吾之民。军。亦吾之民也。其田业。吾赋税。 其屋宇。吾井落。其兄弟宗族。吾役使。其祖宗坟墓。吾土地。可彼此乎。今吉安之军。差役亦甚繁难。吾方悯其穷。又何抑乎。彼为之官长者。平心一视。未尝稍 有同异。而尔民先倡为是说。使我负愧于彼多矣。今姑未责尔。教尔以敦睦。其各息争安分。毋相侵凌。火巷吾将亲视。一不得其平。吾罪尔矣。 【以上庐陵告谕】 赣州致仕县丞龙韬。平素居官清谨。迨其年老归休。遂致贫乏不能自存。薄俗愚鄙。反相讥笑。夫贪污者乘肥衣轻。扬扬自以为得志。而愚民竞相歆 羡。清谨之士。至无以为生。乡党邻里。不知周恤。又从而笑之。风俗薄恶如此。有司岂能辞责。赣州府官吏。即便措置无碍官银十两。米二石。羊酒一付。掌印官 亲送本官家内。以见本院优恤奖待之意。赣县官吏。岁时常加存问。量资柴米。毋令困乏。呜呼。养老周贫。王政首务。况清谨之士。既贫且老。有司坐视而不顾。 其可乎。远近父老子弟。仍各晓谕。务洗贪鄙之俗。共敦廉让之风。 【优奖致仕官牌。 】 有一属官。听讲日久。曰。此学甚好。只是簿书讼狱繁难。不得为学。先生曰。我何尝教尔离却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尔既有官司之事。便从官司之 事上为学。才是真格物。如问一词讼。不可因其应对无状。起箇怒心。不可因其言语圆转。生箇喜心。不可恶其嘱托。加意治之。不可因其请求。屈意从之。不可因 自己事务烦宂。随意苟且断之。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随人意思处之。此许多意思皆私。须精细省察克治。惟恐有一毫偏椅。枉人是非。此便是格物致知。簿书讼狱 之间。无非实学。若离却事物为学。却是著空。 功利之毒。沦浃人心。相矜以知。相轧以势。相争以利。相高以技能。相取以声誉。其出而仕也。理钱谷者。则欲兼夫兵刑。典礼乐者。又欲与于铨 轴。处郡县。则思藩臬之高。居台谏。则望宰执之要。故不能其事。则不得兼其官。不通其说。则不可要其誉。记诵之广。适以长其敖也。知识之多。适以行其恶 也。闻见之博。适以肆其辨也。辞章之富。适以饰其伪也。是以皋夔稷契所不能兼之事。而今之初学小生。皆欲通其说。究其术。其称名借号。未尝不曰。吾以共成 天下之务。而其心则以为不如是。无以济其私。满其欲也。呜呼。以若是之积染。若是之心志。又讲之以若是之学术。宜其闻圣人之教。而视为赘疣枘凿。谓圣人之 学。为无所用。亦其势所必至矣。 【以上传习录附】 朝廷用人。不贵其有过人之才。而贵其有事君之忠。苟无事君之忠。而徒有过人之才。则其所谓才者。仅足以济其一己之功利。全躯保妻子而已。 【乞养老疏附】 蛮夷性犹麋鹿。必欲制中土郡县。绳之以流官之法。是群糜鹿于堂室之中。而欲其驯扰帖服。终必触樽俎。翻几席。狂跳而骇踯矣。故必放之闲旷之区。以 顺适其犷野之性。今所以仍土官之旧者。是顺适其犷野之性也。然一惟土官之为。而不思有以散其党与。制其猖獗。是纵麋鹿于田野之中。而无有墙墉之限。豮牙童 梏之道。终必长奔直窜。而无以维絷之矣。今所以分立土目者。是墙墉之限。豮牙童梏之道也。然分立土目。而终无连属纲维于其间。是畜麋鹿于苑囿。而无守视之 人。以时守其墙墉。禁其群触。终将逾垣远逝而不知。践禾稼。决籓篱。而莫之省矣。今所以特设流官者。是守视苑囿之人也。 【抚夷之论。千古不易。 】 思田初服。朝廷威德方新。可无反侧之虑。但十余年后。其众日聚。其力日强。则其志日广。亦将渐有纵肆并兼之患。故必特设流官知府以节制之。其 御之之道。则虽不治以中土之经界。而纳其岁办租税之入。使之知有所归效。虽不莅以中土之等威。而操其袭授调发之权。使之知有所统摄。虽不绳以中土之礼教。 而制其朝会贡献之期。使之知有所尊奉。虽不严以中土之法禁。而申其冤抑不平之鸣。使之知有所赴诉。因其岁时伏腊之请。庆贺参谒之来。而宣其间隔之情。通其 上下之义。矜其不能。教其不逮。寓警戒于温恤之中。消倔强于涵濡之内。使之日驯月习。忽不自知其为善良之归。盖含洪坦易以顺其俗。而委曲调停以制其乱。此 今日知府之设。所以异于昔日之流官。而为久安长治之策也。 【以上图久安疏附】 古之君子。惟知天下之情。不异于一乡。一乡之情。不异于一家。而一家之情。不异于吾之一身。故视其家之尊卑长幼。犹家之视身也。视天下之尊卑 长幼。犹乡之视家也。是以安土乐天。而无入不自得。后之人。视其兄之于己。固已有间。则又何怪其险易之异趋。而利害之殊节也哉。今仕于世。而能以行道为 心。求古人之意。以达观夫天下。则岭广虽远。固其乡闾。岭广之民。皆其子弟。郡邑城郭。皆其父兄宗族之所居。山川道里。皆其亲戚坟墓之所在。而岭广之民。 亦将视我为父兄。以我为亲戚。雍雍爱戴。相眷恋而不忍去。况以为惧而避之耶。 【送黄敬夫序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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