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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第十七·天论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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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第十七·天论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 ,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 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 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旱未至而饥,寒暑 未薄而疾,妖怪未至【生】而凶。受时与治世同,而殃祸与治世异,不可以怨天, 其道然也。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 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加虑焉;虽大, 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 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 列星随旋,日月递照,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 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 是之谓天〖功〗。唯圣人为不求知天。 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 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 。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 谓天政。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政,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 之谓大凶。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 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其行曲治,其养曲适 ,其生不伤,夫是之谓知天。 故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所志在于天者,已【记】其见象之可以期者 矣。所志于地者,已其见宜之可以息者矣。所志于四时者,已其见数之可以事者矣 。所志于阴阳者,已其见知之可以治【和】者矣。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 也。时邪?曰: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臧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 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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