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易 经 A A A A A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象曰:伏戎于莽,敌刚也。 三岁不兴,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象曰:乘其墉,义弗克也,其吉,则困而反则也。
九五: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大师相遇,言相克也。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同人卦终
《易经》第十四卦 大有 火天大有 离上乾下
大有:元亨。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其德刚健而文明,应
乎天而时行,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竭恶扬善,顺天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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