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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经十三篇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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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棋经十三篇        皇祐中学士张拟撰 论局篇第一   夫万物之数,从一而起。局之路,三百六十有一。一者,生数之主,据其极而 运四方也。三百六十,以象周天之数。分而为四,以象四时。隅各九十路,以象其 日。外周七二路,以象其候。枯棋三百六十,白黑相半,以法阴阳。局之线道,谓 之枰。线道之间,谓之□(上四下卦)。局方而静,棋圆而动。自古及今,弈者无 同局。《传》曰:“日日新。”故宜用意深而存虑精,以求其胜负之由,则至其所 未至矣。 得算篇第二   棋者,以正合其势,以权制其敌。故计定于内而势成于外。战未合而算胜者, 得算多也。算不胜者,得算少也。战已合而不知胜负者,无算也。兵法曰:“多算 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由此观之,胜负见矣。” 权舆篇第三   权舆者,弈棋布置,务守纲格。先于四隅分定势子,然后拆二斜飞,下势子一 等。立二可以拆三,立三可以拆四,与势子相望可以拆五。近不必比,远不必乖。 此皆古人之论,后学之规,舍此改作,未之或知。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 ” 合战篇第四   博弈之道,贵乎谨严。高者在腹,下者在边,中者占角,此棋家之常然。法曰 :宁输数子,勿失一先。有先而后,有后而先。击左则视右,攻后则瞻前。两生勿 断,皆活勿连。阔不可太疏,密不可太促。与其恋子以求生,不若弃子而取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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