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教女遗规 - 简体字 . 陈弘谋 A A A A A 莫狎近尼姑,莫招延妓女。莫结拜义亲,莫来往三婆。莫轻见外人,莫轻赴酒席。
莫内言传外,莫外言传内。莫倚门看街,莫酒醉失仪。莫忤逆不孝,莫搅家不贤。
莫唆挑夫主,莫欺瞒夫主。莫侮慢夫主,莫钤束夫主。莫溺爱儿女,莫偏向儿女。
莫口谈夫过,莫埋怨家贫。莫妯娌不和,莫伯叔争胜。莫嫉妒婢妾,莫凌虐仆从。
莫怠慢穷亲,莫结怨邻家。奠心贪口馋,莫滥费折福。莫随有随尽,莫随做随毁。
莫轻剪罗缎,莫多宰鸡鹅。莫懒惰邋遢,莫抛撤物件。莫干预外事,莫私放钱债。
莫盗转财物,莫阴厚母家。
以上皆亏损女德之事,虽其中小小出入者,皆世俗常态,然不可不谨也,其余则荡礼逾闲矣。失妇德而荡礼逾闲,纵生长富贵家,衣服首饰,从头到尾,都是金珠,都是绫锦,也不免被人嗤笑,玷辱父母。噫!父母生养我一场,我不能与他争些志气,增些光彩,反因我玷辱,被入嗤笑,我心何安?仔细思想。
附录:
陈宏谋字汝咨临桂人雍正甲辰进士由翰林厯官中外凡厯巡抚者十有三任以总督兼巡抚者四任入为吏部尚书乾隆三十六年以东阁大学士予告归卒于道赠太子大傅赐谥文恭入贤良祠宏谋内行敦笃奉职勤慎少有过失所在视官如家爱民如子兴利救弊知即为之在乡奏免粤省劝恳浮粮捐设临桂学(四库全书·史部·地理类·总志之属·大清一统志卷三百五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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