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养正遗规 卷之上 A A A A A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7 下一页>
养正遗规 卷之上 朱子《白鹿洞书院揭示》 公名熹,字元晦,宋婺源人,谥曰文,配祀十哲。 宏谋按:学也者所以学为人也。天下无伦外之人,故自无伦外之学。朱子首列五教,所以揭明学之本指,而因及为学之序,自修身以至处事接物之要。则学之大纲毕举,彻上彻下,更无馀事矣。宏谋辑《养正规》,特编此为开宗第一义,使为父兄者共明乎此,则教子弟得所向方,自孩提以来。就其所知爱亲敬长,告以此为人之始,即为学之基。切勿以世俗读书取科名之说,汩乱其良知,庶耳所习闻,儿时亦晓然所学为何事。 父子有亲,群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上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下。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上为学之序。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于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下。 言忠信,行笃敬。懲忿,窒欲。迁善,改过。 上修身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上处事之要。 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 上接物之要。 熹窃观古昔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意,莫非使之讲明义理,以修其身,然后推以及人。非徒欲其务记览,为词章,以钓声名取利禄而已也。今人之为学者,则既反是矣。然圣贤所以教人之法,具存于经,有志之士,固当熟读深思而问辨之。苟知其理之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之具,岂待他人设之,而后有所持循哉。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而特取凡圣贤所以教人为学之大端,条列于上,而揭之楣间。诸君其相与讲明遵守,而责之于身焉。则夫思虑云为之际,其所以戒谨而恐惧者,必有严于彼者矣。其有不然,而或出于此言之所弃,则彼所为规者,必将取之,固不得而略也。诸君其亦念之哉。 朱子《沧洲精舍谕学者》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7 下一页>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