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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正遗规 卷之上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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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呼必以齿。 年长倍者以丈。十年长者以兄。年相若以字勿以尔汝。书问称谓,亦如之。 接见必有定。 凡客请见师长,坐定,值日击板,诸生如其服升堂,序揖,立侍,师长命之退,则退。若客于诸生中,有自欲相见者,则见师长毕。就其位见之非其类者,勿与亲狎。 修业有馀功,游艺以适性。 弹琴、习射、投壶各有仪矩,非时勿弄。博奕鄙事,不宜亲学。 使人庄以恕,而必专所听。 择谨愿勤力者,庄以临之,恕以待之,有小过者诃之。甚则白于师长惩之。不悛,众禀师长遣之。不许直行已意,苟日从事于斯,而不敢忽,则入德之方,庶乎其近之矣。 道不远人,理不外事。故古人之教者,自其能食能言,而所以训导整齐之者,莫不有法,而况家塾党庠术序之间乎。彼学者所以入孝出弟,行谨言信,群居终日,德进业修,而暴慢放肆之气,不设于身体者,由此故也。番阳程端蒙与其友生董铢,共为此书,将以教其乡人子弟,而作新之,蓋有古人小学之遗意矣。余以为凡为庠序之师者,能以是而率其徒,则所谓成人有德,小子有造者,将复见于今日矣。于以助成后王降德之意,岂不美哉。淳熙十四年丁未十一月甲子新安朱熹书。 陈北溪《小学诗礼》 先生名淳,字安卿,宋龙溪人,朱子弟子,崇祀庙庭。 宏谋按:《小学之概》已于前二书见之。北溪陈氏,复辑《曲礼》,《少仪》《内则》诸书,择其要且切者集为五言次以韻语,俾童子时时諷诵而服习焉。题之曰《小学诗礼》。盖歌咏所以养性情,而步趋因以谨仪节。过庭之训,殆于兼之。 事亲 凡子事父母,鸡鸣咸盥潄,櫛总冠绅履,以适父母所。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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