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录] 养正遗规 卷之上 A A A A A
其九
妇人伏于人,无所敢自遂。令不出闺门,惟酒食是议。
其十
迎客不出门,送客不下堂,见卑不逾閾,弔丧不出疆。
其十一
妇人不二斩,斩衰为夫服也,烈女不二夫。一与之齐者,终身不改乎。
杂仪
喜怒必中节,周旋必中礼。淫恶不接心,惰慢不设体。
其二
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法不敢道,非德不敢行。
其三
执虚如执盈,入虚如有人。使民如承祭,出门如见宾。
其四
并坐不横肱,共饭不择手。揖人必违位,尊前不叱狗。
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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