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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 ——人及其文化研究 . 爱德华·泰勒 著 连树声 译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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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领袖——民族——社会阶级——统治   在每天发表在我们文明国家报纸上的犯罪行为的报道中,常常有这样一些说法,如 粗野狂暴,野蛮残酷。这两个词在一般会话中标志着这样一些行为:凶恶、暴虐、残忍。 毫无疑问,较少文明的人——蒙昧人和野蛮人的生活,一般地说比我们是较为凶恶、暴 虐和残忍的。但是,我们和他们之间的区别还不完全在这一点上。正如前几章所证明的, 蒙昧的和野蛮的部族常常或多或少明显表现着文化的各个阶段,这些阶段也是我们自己 的祖先在古代所经历的。而他们的风俗和法律,常常从我们很难以别的方式猜想到的那 个方面,来向我们说明我们的风俗和法律的意义和基础。不言而喻,这里也不可能引用 哪怕是复杂的社会体系的一览表;所能做到的,就是给读者提供一些古代和现代生活中 的指导性的社会原则。   人类任何时候也不可能作为单纯的、每一个人都是从事其独自事业的一群个人而生 存。社会总是由家庭或者是由从属于婚姻规约和亲手义务的亲缘所结成的经济单位组成 的。但是,这些规约或义务极为多种多样。婚姻可能是永久的和暂时的一对或一种关系, 在这种关系中,一个丈夫可能有若干妻子,和一个妻子可能有若干丈夫。在不文明的和 古代的社会里,常常很难了解家庭的类型和它的关系。例如,对于我们来说,按照男系 来确定家庭出身是不言而喻的事情,儿子采用父名就一目了然地指出了这一点。但是在 两半球的低级文明阶段上,正如某种不言自明的事情那样,许多部族却恰恰具有相反的 观念。在大多数的澳大利亚的部族中,孩子们都属于母族而不属于父族,以致在土著之 间的战斗中,父与子经常作为当然敌人而相遇。领袖头衔常常按照帝王母系往下传。例 如在纳切斯人(Natchez)中,这族人现在在路易斯安娜(Louisiana)地方有自己的太 阳庙。但是,这种广为流传的由女系继承的习俗,尽管它是深深地发生在社会史中,也 仍然被古代的文明民族所遗忘了,以致当希罗多德在采用母名并且只是按女系来追溯宗 谱的百底亚人中见到这种习俗时,就以为这是某种使吕底亚人跟所有其他民族不同的特 殊习俗。在蒙昧和野蛮的社会里,广泛流传一种麦克伦南称之为“异族婚姻”或“族外 婚”的制度,这种制度禁止男人从本族内娶妻,否则,就被认为是犯罪行为,有时甚至 被处以死刑。在澳大利亚部族中所看到的一种事实,跟通行的观念是一种奇怪的对比; 蒙昧生活没有制度,那里的每一个男子应从另一族中娶妻,而这另一族同男方本族的关 系可以说是妻族。在北美的易洛魁人( Iroquois)中,孩子采用母族或母族图腾的名字。 例如,如果她是出自熊族,那么她的儿子也是熊族,照此他就不能跟熊族姑娘结婚,而 应从鹿族或苍鹭族中娶妻。按男系确定出身的高级民族中,也有这类习俗。例如,在印 度,婆罗门不能娶跟他同族的妻子(如他们所说的,她的“奶牛圈”);同样,中国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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