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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 ——人及其文化研究 . 爱德华·泰勒 著 连树声 译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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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形成占有地的土地开始归属于长于完全不是为了使他致富,而是为了使全部亲属 能够一起生活在他的土地上,并在他——作为小氏族的领袖的领导下保卫这块土地。假 如在现代,家长成了只对自己个人有利的家庭田地的所有者,则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因 为旧法律在新的情况下起作用,而且能够获得旧法律的最初制订者始终也预料不到的结 果。长子继承权在全英国并非都占优势。在英国的某些地区,从封建主义之前的时代传 下来的较古的家庭继承习俗继续存在着。这些习俗中有一种最为著名;根据这种习俗, 父亲死后,土地平均分配给他的儿子们。根据“末日审判书”(Domesday Book)的证言, 这种习俗在忏悔者爱德华的时代就有了。这种惯例现在以gavelkind的名义,即以男子对 未立遗嘱之死者的财产予以平均继承之习惯而著名。但是它在其他地区也有,例如在伦 敦北边的肯特什城(Kentish-Town),可以认为是从处在这类所有权之上的土地那里获 得它的名称的。在英国甚至还有显然属于更早期社会状态的继承习惯。这就是英国幼子 继承(borough-english)的习惯,按照这种习惯,例如,在哈克尼(Hackney)或埃德 蒙顿,如果一个人死了而没有遗嘱,那么土地就转归他的幼子。这种幼子的权利,我们 并不怎么感到奇怪,至今还可以在欧洲和亚洲的某个地方见到。这种继承的习惯,对于 新地区的移民来说是合理的。因为在这个地区,还有足够的土地,只要你去占用它就可 以。儿子们在这里长大并成家后,就迁居并去建设自己的庄园,然而最小的要留在家里 照顾年老的父母。正如蒙古人所说的,他是“炉灶的守护者”;在老人们死去以后,他 就成了家庭房屋的当然继承者。这是许许多多习惯的例子之一;那些习惯好像是随意而 不合理的,因为它们继续存在于它们所从属的那种生活体制之后,已经丧失了它们的意 义。   在从前还没有法学家和法典的那个时代,那些庄严的法令和权利借助如画一般的仪 式,使它对所有的人都变得鲜明,这些仪式能够在没有知识的人的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许多古代仪礼在现在还保留着,并且如从前一样鲜明地表现出它的意义。例如,当双方 都希望加强彼此之间的和平和友谊的时候,他们就举行一种合血的仪式,为的是变成为 血统亲戚。在现时,旅行家们常常跟各种野蛮部族结成这种血统的亲戚关系。有个关于 举行这种仪式的东非人的故事这样叙述着:两个人一起坐在兽皮上,意思是他们共有 “一张皮”,然后一人在另一人的胸上割开一些小口,收起混合的血,把它擦入另一人 的伤口中。这样一来,我们就发现希罗多德所记述的,在古代的吕底亚人和斯基泰人中 所采用的,在古代诺曼人的传说及古代爱尔兰的传说中也同样提到过的那种契约形式。 要较为明确地说出古代道德学说的最重要的原则,那是不可能的。按照这种学说,人彼 此一般不应当是不相关的,而只能是自己的亲戚,因此,不很干的人,为了获得抚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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