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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 ——人及其文化研究 . 爱德华·泰勒 著 连树声 译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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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英国的农民们把一位被怀疑为巫神的老妇人沉入水中,当时没有意识到,他们在重 演古代的用水考验;而在这种考验中,神圣的自然力拒绝不信神者而接受公正者,所以 有罪者能游泳,而无罪者则沉没。这种审判仪式构成了印度的摩奴(Manu)法典的一部 分;在英国的法律学中,直到十三世纪初之前,这种审判仪式都是考验被控告犯有杀人 或抢劫罪的人的合法手段。如果受到神的裁判的人有罪,那么,通过神的裁判,他就会 招致某种灾难。这种神裁判法本质上跟誓言相近似。但是,誓言通常是招致上天的未来 惩罚,这惩罚是在现世或在来世。例如,在俄罗斯的西伯利亚法庭上,可以看到奥斯加 克人宣誓的有趣场面:当时,把一个熊头带到法庭上来,为的是如果见证人做了虚假的 证明,在这种情况下,奥斯加克人就去咬这熊头,以此为誓召唤熊咬死那见证人。在我 国,法庭誓言在其外部方式上带有远古的痕迹。在苏格兰,见证人把一只手举向天空; 希腊人和希伯来人用这个姿势,请至高无上的神降到见证人身上,并请求神对违反誓言 者的头进行报复。在英国,吻《圣经》(“新旧约全书”)出自触摸圣物的习俗,类似 古代罗马人摸祭坛或宫廷承宣官摸圣徒遗体箱。“上帝帮助我”(So help me Got)的 形式,是从古代条顿-斯堪的纳维亚人的法学中继承下来的,按照这种法学,古代的诺曼 人摸着祭坛上染血的环发誓说:“只要弗雷(Frsy)和尼奥尔特(Niordh)和全能的神 (也就是雷神)帮助我。”一个和最末一个是古代的英国神,我们(英国人)把他们的 名字保留在 Friday(星期五)和 Thursday(星期四)中。   现在我们转到本书的最后一个课题——统治史。无论文明民族的政治机构如何复杂, 只要我们在蒙昧生活和野蛮生活中找到已有的简单形式,对它的研究就变得较为容易了。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家庭的自治是社会的基础。它的权力的代表者就是家长。例如, 在巴西森林中的低级野蛮部族中,父亲可以随意处置他的妻子和孩子,甚至把他们卖为 奴隶,而邻近的人既没有权力、也不愿干涉他的处理。在现时,文明民族都承认,出生 在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生活的权利,这是不言而喻的事,然而即使是这一点,在低级 种族中都未必被承认。在澳大利亚人和许多其他蒙昧部族十分艰难和困穷的生活境况下, 人们由于贫苦常常把新生的婴儿消灭掉,因为在双亲身分已经有了他们所能喂养的几张 嘴。在这类部族中,由于生活困难而杀婴,较之由于残酷无情而杀婴进行得更干脆。这 一点常常可以从下面的事实中看出:双亲到火里或水中去救他们几周前还在犹豫是应该 让他活还是让他死的那个孩子。甚至在那些为生存的斗争不再如此严酷的地方,悲惨的 杀婴习俗仍然还十分普遍。没有任何能较为清楚地证明,欧洲民族所经过的野蛮状态, 像在古代罗马人和我们条顿人的祖先中所见到的那种法律一样,并且按照这种法律,要 不要养育或遗弃新生婴儿全由家庭的父亲决定。婴儿既然成为家庭的成员,他的生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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