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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 - 魏书 . 陈寿 A A A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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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令曰:“河北罹袁氏之难,其令无出今年租赋!”重豪强兼并之法,百姓喜 悦。[一]天子以公领冀州牧,公让还兖州。 注[一]魏书载公令曰:“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袁氏之 治也,使豪强擅恣,亲戚兼并;下民贫弱,代出租赋,衒鬻家财,不足应命;审配宗族, 至乃藏匿罪人,为逋逃主。欲望百姓亲附,甲兵强盛,岂可得邪!其收田租亩四升,户 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郡国守相明检察之,无令强民有所隐藏,而弱 民兼赋也。” 公之围邺也,谭略取甘陵、安平、勃海、河间。尚败,还中山。谭攻之,尚奔故安, 遂并其觽。公遗谭书,责以负约,与之绝婚,女还,然后进军。谭惧,拔平原,走保南 皮。十二月,公入平原,略定诸县。 十年春正月,攻谭,破之,斩谭,诛其妻子,冀州平。[一]下令曰:“其与袁氏同 恶者,与之更始。”令民不得复私雠,禁厚葬,皆一之于法。是月,袁熙大将焦触、张 南等叛攻熙、尚,熙、尚奔三郡乌丸。触等举其县降,封为列侯。初讨谭时,民亡椎冰, [二]令不得降。 顷之,亡民有诣门首者,公谓曰:“听汝则违令,杀汝则诛首,归深自藏,无为吏 所获。” 民垂泣而去;后竟捕得。 注[一]魏书曰:公攻谭,旦及日中不决;公乃自执桴鼓,士卒咸奋,应时破陷。 注[二]臣松之以为讨谭时,川渠水冻,使民椎冰以通船,民惮役而亡。 夏四月,黑山贼张燕率其觽十余万降,封为列侯。故安赵犊、霍奴等杀幽州刺史、 涿郡太守。 三郡乌丸攻鲜于辅于犷平。[一]秋八月,公征之,斩犊等,乃渡潞河救犷平,乌丸 奔走出塞。 注[一]续汉书郡国志曰:犷平,县名,属渔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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