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厥后、波斯王亚达薛西时、有以斯拉、以斯拉乃西莱亚子、西莱亚乃亚撒利雅子、亚撒利雅乃希勒家子、 | |
| 2 | 希勒家乃沙龙子、沙龙乃撒督子、撒督乃亚希突子、 | |
| 3 | 亚希突乃亚玛利雅子、亚玛利雅乃亚撒利雅子、亚撒利雅乃米拉约子、 | |
| 4 | 米拉约乃西拉希雅子、西拉希雅乃乌西子、乌西乃布基子、 | |
| 5 | 布基乃亚比书子、亚比书乃非尼哈子、非尼哈乃以利亚撒子、以利亚撒乃大祭司亚伦子、 | |
| 6 | 以斯拉于摩西之律、以色列之上帝耶和华所赐者、为明敏之文士、蒙其上帝耶和华v、所求于王、王悉许之、彼自巴比伦而上、 | |
| 7 | 亚达薛西王七年、以色列族、祭司利未人、讴歌者、司阍者、尼提甯人、各有其人、上耶路撒冷、 | |
| 8 | 七年五月、以斯拉至耶路撒冷、 | |
| 9 | 正月朔、自巴比伦启行、蒙其上帝之v、五月朔、至耶路撒冷、 | |
| 10 | 以斯拉决志究察耶和华律、而遵行之、且以典章律例、训诲于以色列中、○ | |
| 11 | 祭司以斯拉为文士、明耶和华之诫命、及所赐以色列之典章、亚达薛西王降诏、其文曰、 | |
| 12 | 诸王之王亚达薛西、告祭司以斯拉、明天上上帝律之文士、完人等称、 | |
| 13 | 我谕国中以色列民、祭司利未人、凡乐意往耶路撒冷者、与尔偕往、 | |
| 14 | 尔既为王与其谋士七人所遣、循在尔手之上帝律、以察犹大耶路撒冷之事、 | |
| 15 | 且携王与谋士所乐输以色列上帝之金银、其居所在耶路撒冷、 | |
| 16 | 又携在巴比伦州所得之金银、及民与祭司为其上帝室在耶路撒冷、所乐输者、 | |
| 17 | 当以此金速购牡犊、牡绵羊、绵羊羔、及相随之素祭与灌祭、献于耶路撒冷尔上帝室之坛、 | |
| 18 | 其余金银、依尔与同侪所视为善者、循尔上帝旨而用之、 | |
| 19 | 所付尔之器皿、供事于尔上帝室者、当付于耶路撒冷之上帝前、 | |
| 20 | 尔上帝室复有所需、则可取诸王库、 | |
| 21 | 我亚达薛西王降诏、命河西诸司库、祭司以斯拉、明天上上帝律之文士、凡有所求、必速为之、 | |
| 22 | 银一百他连得、麦一百歌珥、酒一百罢特、油一百罢特为限、盐不计数、 | |
| 23 | 凡天上上帝所命者、当为其室、详审为之、何可招怒、及于王国、与其诸子哉、 | |
| 24 | 我谕尔曹、凡祭司利未人、讴歌者、司阍者、尼提甯人、及上帝室诸供役者、勿使进贡、输饷纳税、 | |
| 25 | 命尔以斯拉、凭尔上帝所赋之智、设立有司士师、以治河西之民、悉尔上帝律者、其未悉者、则训迪之、 | |
| 26 | 凡不遵尔上帝之律、及王命者、速加以刑、或殛、或窜、或籍其家、或囚于狱、○ | |
| 27 | 我列祖之上帝耶和华、宜颂美焉、彼置此意于王心、修饰耶和华室、在耶路撒冷、 | |
| 28 | 施恩于我、在王与其谋士、及有权之军长前、我蒙我上帝耶和华v、则强厥志、集以色列族长、与我偕上、 | |